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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快讯: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相关文件要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稳妥开展202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形式

  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三、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须包含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考核方式主要为综合面试考核,学院按照本学院申请考核实施方案自主确定是否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考核及相应考核方式。确定考核内容和方式后应告知考生。

  1.基础知识考核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选拔博士研究生的考核标准合理设置基础知识考核题目,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形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要统一。

  2.综合面试考核

  复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复试综合面试环节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英文介绍或英文对话、科研经历和成果PPT汇报、专家提问等。

  四、复试工作程序

  1.材料评议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申请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审核专家小组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作出评价结论,得出材料评议成绩,确定考生复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成果材料无法有效反映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可对考生进行加试考核。学院可根据材料评议成绩择优确定差额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时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复试方案

  学院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复试方案应包括学院研究生招生组织机构、招生计划、复试流程、录取办法等。

  3.复试安排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由各学院组织,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由研究生院组织,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4.复试考核

  复试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考核,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

  五、录取

  各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握统一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信息公开

  各学院须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申诉渠道

  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具体见学院复试方案。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依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申诉电话:029-81891244

  申诉邮箱:yzb@xidian.edu.cn

  八、咨询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

  学院咨询电话:

  https://gr.xidian.edu.cn/info/1059/9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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